《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是不是工伤,你说的不算,我说的不算,得由法律说了算。
申请认定工伤,有认定工伤决定书吗?有的话,先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脚后跟骨折,看治疗恢复情况,一般来说十级伤残没问题,赔付金额在4-6万元之间(主要是相关医药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后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几项相加)。
如果没有认定工伤决定书,那就得仔细的看完下面这段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其核心是“工作原因”。要鉴定几级工伤,有个前提是先申请认定工伤。具体可以看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十五条。
提起工伤认定程序有点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但《工伤保险条例》及配套的相关法规对赔偿标准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赔偿金额是法定的。
如果与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合同,工资册等,最好先确认清楚后申请仲裁确定劳动关系后再办理申请工伤认定手续(自申请被受理之日起正常情况2-3个月有结果)。
权利义务是对等的,自己认为是工伤,得有义务举出一点证据吧!最简单的一点,做工的工厂或是工地是属于哪个公司,这点应该确认一下吧!确认下来后,如果没有劳动合同,至少得先确认一下劳动关系吧(说白了,赔钱的主体是公司还是老板,这一个才是最重要的),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咨询一下先确认劳动关系,确认后再申请工伤认定。谁主张谁举证,自己也要找点证据才行,记住一点,以用人单位名义申请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伤者本人在一年内。
其次是在拿到认定工伤决定书后,做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这个视情况而定,一般来说治疗终结后申请做鉴定,正常情况下看自材料递交后60日内有结果。
第三是拿到伤残等级后计算赔偿金。《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对赔偿都作出了明确的的规定,只要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察、仲裁、工伤认定处的对这一块的政策都比律师还熟悉,而且是免费的。
先告诉你这些吧,祝你好运!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