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精明的违法大户更是通过这类方式囤积“差价烟”,暗中将这些卷烟倒卖至外地以赚取高额利润,从而导致了真烟外流现象的发生。 笔者认为对真烟外流的现象的监管,究其根本在于进货和零售环节的双重监管,进货环节的监控管理我们还占有主动,但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针对零售环节的监控却存在相当的难度,“被收购”的零售户并没有违反烟草专卖的法律法规,至多只是未按照零售指导价进行卷烟的销售,然而这样的行为却又潜移默化的给真烟外流提供了空间和便利。针对这种现象,仅凭单一专卖查处是难以取得成效的,只有逆向的思考,以零售户本身为突破口,让他们在思想观念上形成转变,让“唯利是图”的零售户不赚这几个钱,才能对零售环节的真烟外流起到较好的防堵作用。 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 在日常走访中,市场管理员肯定不止一遍地向零售户宣传烟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则,但是总有零售户会违规,这就要求我们宣传法律法规、行业规则要不厌其烦,走访过程中应次次宣传,让宣传的内容成为我们的“口头禅”。 二、定量类别设定要合理。 把卷烟出售给上门收购的卷烟大户和为他人代订卷烟现象的产生,有一部分原因是定量类别设定不合理。在日常市场走访中,市场管理员要加强对零售客户经营能力、经营规模的了解,如果发现定量类别设定与该零售户实际经营能力明显不相符的,应当会同客户经理,对该零售户重新进行合理定量类别设定。 三、加强内管监督,对异常信息及时进行实地核查。 加强部门沟通,深入落实“三员三查”机制,与营销、配送人员互相了解片区市场信息,掌握市场动向。 四、加强对责任片区卷烟大户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