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是签了劳动合同续签意向是不是就一定要续签劳动合同

2024-12-27 19:25:0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律师答复:

1、签订意向书并不意味着你一定要与单位续签合同,你可以选择不签,而直接由单位对你做出补偿;

2、与分公司或者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实在法律上并没有太大的影响,只不过是公司内部的分工罢了,即使与是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最终的法律承担者还是总公司

回答2:

一般需续签合同,若遇特殊情况续签后可申请辞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回答3:

分公司不具法人资格,不能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盖章还是要盖公司或总公司的印章。

你要搞清楚是不是分公司,有的人搞不清分公司或子公司,而子公司是有法人资格的。

你也可以对分公司说,我与你没有劳动合同关系,要续签,应该是原来和我签订合同的来找我续签,除非原来的委托了你。

回答4:

1. 签订意向书并不意味着你一定要与单位续签劳动合同,主动权在你手中,你可以选择签,也可以选择不签。如果你自己选择不续签合同,在公司提供的薪资待遇不低于原待遇的情况下,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 子公司具备法人资格,可自主行使法人权利,可以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独自承担法律责任,母公司不承担法律责任。

3. 母公司的口头承诺没有书面依据,法律上是靠不住的,如果你想调入母公司工作,请尽快与母公司人力资源部加强沟通,若母公司同意吸收你,则与子公司终止合同,重新与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回答5:

是你同意续订,不代表你必须续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