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房产证上要求写上岳父岳母的名字,感觉不妥,如果是女方家赠与女儿的房子,还有情可原,如果是男方买的房子或付的首付,就不该提这要求了,只要他们年轻人过好日子,以后对双方父母也会孝顺的,还是别为这事闹得不愉快了
这不是妥当不妥当的问题,这个已经是无理了。结婚后,女方住到男方家里来,共同生活,要求男方有套房,很正常。感情好点,填上女方的名字。爱到没她不行,也有只写女方名字的。直接就写岳父母名字的,女方有点套路了
为什么结婚房产证就要写岳父岳母的名字。这也太不正常。如果要是男方家买的房子。绝对不可以写岳父岳母的名如果要是岳父岳母家买的房子写他们的名字还可以。如果要是两家合买的房子那就应该写儿子和儿媳妇的名字。
这个是乎不太妥当,常见的是要求写女方的名字,因为结婚是男女双方的事情,双方的父母最好是不要直接涉及到夫妻俩的财产方面的事;。
如果房子是岳父岳母买的,写上他们的名字那就无所谓了。如果是你爸爸妈妈买的,那就不应该写岳父岳母的名字,这个要求实在是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