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房产法律咨询

2024-12-01 02:5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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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此案与单位没有关系。既然该房产权已办至你父亲名下,那么,就不再是公房。公房的产权证不可能办至你父亲名下的。
2、没本的小屋拆迁补偿并非完全没有,但肯定会比有产权的补偿标准低很多。至于没本的小屋的补偿能否成为你奶奶的遗产,则看小屋改建时你奶奶是否在世,况且,即使你奶奶在世,改建的小屋也不能视为你奶奶的个人财产,你父亲也应有部分权利,并非全部是遗产。
3、你的问题不很明确,关键在于拆迁补偿款你是否实际分得。
4、你奶奶2003年去世,房子9几年就过户到你父亲名下,即使你奶奶没有遗嘱,你姑姑此时来提出分遗产,也过了诉讼时效。即使法院受理了,只要你主张过了诉讼时效,而法院查明又无其他中止或中断情形的,一般会以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裁定驳回起诉的。
5、当然,如果法院查明有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情形,可以认定尚未超过诉讼时效,那么,你奶奶的其他子女也有继承权。
总之,你可以以该房屋是你奶奶遗嘱给你父亲(理由为产权证办至你父亲名下)的,以及你姑姑的主张已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

回答2:

如果你奶奶在去世前将公产房转给你父亲,你父亲也办理了相关的过户手续,你姑姑是不能享有继承权的。
但如果该房是公房,你们就没有完全的产权,产权应该你父亲和单位共同拥有。
没有领取房产证的房屋,拆迁时是很难得到赔偿的。
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诉讼。

回答3:

此类公房拆迁案件本人代理过,一般是按照改房屋面积对居住在该房屋的人数进行补偿。你和你父亲户口均在此房,会获得补偿,其他人没有。和单位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