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男方的行为属于遗弃家庭成员,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四条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他打了你还离家出走了,他还有理了。
果断离,你都给他生小孩了,他还这样对你。这样的男人多了去了,早离晚离都是要离的,
你老公很不负责,不要找他了,把小孩带着自己过好自己的生活吧
永远也别回来 净身出户吧
法律的途径是你的首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