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们属于同居关系而不是事实婚姻
新婚姻法已取消事实婚姻这一说法.如果你们在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义同居,那么就认定你们是事实婚姻!反之,1994年2月1日后同居,则为同居关系
其次,关于彩礼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没办理结婚证。男女双方在一起,这种事实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既然要分开,只能私下解决,男方提出的要求,女方可适情况考虑!
没领证 视同没有结婚 就不存在离婚问题 法院不受理
这只能算是分手,不是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