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机动车行驶证,可以由他人去市交管局代为办理.应提交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补办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牌照业务如下:
(一)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所需手续: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办理程序:
1.领取并填写《机动车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拓印机动车发动机号和车架号,检验机动车;
3.到档案管理窗口核对档案无误后,到业务窗口办理受理业务并领取受理凭证;
4.在收费岗交费后,由档案管理窗口在受理凭证上签注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时间;
5.15日后到档案管理窗口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补领机动车行驶证、牌照
所需手续: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补领行车证车辆照片一张;
3.同时申请补二面牌照由所辖区或丢失地派出所出具丢失证明.
办理程序:
1.领取并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丢失一面牌照的,需将另一面牌照交车管部门;
3.在业务窗口办理补领手续,并领取受理凭证;
4.到收费岗交费后,领取行车证或临时牌照;
5.补领牌照的15日后,凭临时牌照和受理凭证到牌照发放处领取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