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改水电切断承重墙副钢筋(细钢筋)

2025-02-05 21: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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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物业是有监督权,但是物业没有罚款的权限。
  对你的问题做如下的解答:
  1、切断承重墙体钢筋是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第3.1.3条规定“严禁破坏受力钢筋”。切断承重墙的强筋,不仅是破坏受力钢筋,同时也是对于承重结构的破坏。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对此也有相关规定“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破坏承重结构的处罚措施
  根据上述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对于“破坏受力钢筋”没有明确的处罚细化的规定,但是对于违反国家建筑装饰法规的行为,物业的职责是将违规的装修向政府有关部门(主要是房地产主管部门及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由政府相关的部门责令整改并处罚款。类似与这种违法行为较轻的处罚是“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79号令《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的处罚措施将更加严厉。
  个人建议:如果物业处罚的金额不大的话,就建议你交了吧,可以用电焊加钢筋搭接焊起来。

回答2:

你说的承重墙可能是剪力墙,切断四根副筋问题不是太大,因为这种钢筋是双向的,为了保险起见最好还是用电焊机将断了的钢筋焊接起来,再用1比3的水泥砂浆填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