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号新规后交通违章非车主本人可到交警中队终端机处理违章吗

2024-12-20 13:04:16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是可以的,但是一辆车名下只能绑定三本驾照来处理违章扣分。

按照新规要求,从9月1号开始,对于非本人机动车且未绑定的,将不允许自助办理涉及记分的交通违法,非本人机动车且已绑定的,只允许自助办理绑定日期后新增加的交通违法。

这也就是说,今后驾驶员在好易终端机上自助处理他人机动车名下的交通违法时,规则和手机 “交管12123”一样,必须要先绑定非本人车辆。

扩展资料:

9月1日后,办理非本人名下车辆的违章有两种方法,提前绑定或亲自到交警违法处理窗口办理。

绑定日期后的违章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好易自助服务终端等自助渠道办理。

需要提醒的是,到窗口处理交通违法时,必须是驾驶人本人,一旦发现有买卖分行为将会受到现场处罚。

另外,需要提前绑定非本人车辆的驾驶人,可以通过下载“12123”手机APP,足不出户完成绑定。

车管所消分规则调整具体内容:

一、未绑定,不允许自助办理电子眼记分

如需通过自助缴费终端机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需提前至交警大队进行面签绑定,对于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且未绑定的,不允许自助办理涉及记分的交通违法。

二、已绑定,只能自助办理绑定后新增的违法

对于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且已绑定的,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而且对绑定数量也有要求:1.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不超过3辆。2、累计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不得超过5辆。3、同一机动车最多被3名驾驶人绑定。驾驶人可持本人身份证、绑定车辆车主身份证、绑定车辆行驶证,到各交警大队进行现场绑定。

三、累计记分规定

办理后,累积记分将达到12分或者超过12分的,不允许办理。

四、重点人员管理

对于重点人员(一个记分周期内满分学习三次及以上的驾驶人),不允许自助办理。

参考资料:惠州电视台-自助办理交通违法有新规

回答2:

不可以的。

1、今年年初 3 月份的时候,全国各地的交警大队人满为患,就因为自 3 月 1 起,「借驾照销分」的政策将要被叫停。2018 驾照销分新规,其中「借驾照销分」的规定是为了防止发生驾驶证被盗用记分,打击买卖分违法行为,将重新调整互联网交通违法政策处理规则。现在 9 月 1 日起,这项新政将正式实施。

2、未绑定,不允许自主办理电子眼记分。如需通过便民渠道(如自助缴费终端机)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绑定,对于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且未绑定的,将不允许自助办理涉及记分的交通违法。

3、已绑定,只能自助办理绑定后新增的违法。对于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且已绑定的,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 200 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扩展资料:

违反限速规定四种情形不再罚款扣分:

1、为进一步规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公安部交管局去年年底曾发布《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中,最受司机们关注的要求莫过于,明确了4类只警告不罚款、扣分的情形。 

2、指导意见要求:

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属于以下情形之一,未造成后果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

(1)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

(2)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3)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的。

3、新规对4种情形只警告不罚款不扣分的要求,是一项体现人性化执法的措施。但交警指出,这些要求并不是鼓励超速,即便是上述4种情形,也已构成交通违法行为,仍将被抓拍记录,只是处罚上有所调整。而如果这些行为造成后果,仍将被追究责任。交警提醒,驾车上路安全第一,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切勿超速。

参考资料:

交通违章-百度百科

交通违章处罚-百度百科

回答3:

微信公众号【便民车务查询办理】小编说,可以的,但是一辆车名下只能绑定三本驾照来处理违章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