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素养”是从英文Information Literacy翻译而来,也有人把它翻译为“信息素质”。“Literacy”的英文本义为“识字”、“有文化”、“阅读和写作的能力”。国内倾向于把Iiteracy译为“素养”,如视象素养(visual literacy)、科学素养(science literacy)、计算机素养(computer literacy)等。信息素养是一个新名词,至今在国内的一些大辞典上尚无其释义,《现代汉语辞海》(1994)、《教育大辞典》(1998)、《辞海》(1999)、《中国大百科全书》(1996)等均无”信息素养”这一词条,在《不列颠百科全书》(国际中文版,1999)上也没有该名词的释义。
信息素养,最早是由美国信息产业协会主席保罗·泽可斯基(Paul Zurkowski)于1974年在美国全国图书馆与情报科学委员会上提出来的。在国外关于其释义有许多种,被引用最多、影响最大的绝大部分来自美国。美国保罗·泽可斯基(Paul Zurkowski)提出的第一个定义认为“所有经过训练把信息资源运用于工作中的人,称为具有信息素养的人。他们已学会利用大量的信息工具及主要信息源使问题得到解答的技术和技能。”①这定义为以后的信息素养定义提供了基石;认为信息素养是一种技术、技能;把解决问题作为信息素养的关键特征。它从技术、技能范畴定义信息素养,其培养内容是学会利用大量的信息工具及主要信息源解决问题。培养目标是利用信息解决问题的技术、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