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注明了每月给孩子一千元生活费,多长时间不付生活费才能上法院起诉

2024-12-05 07: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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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父母不按时支付抚养费的,子女随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回答2:

如果你们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那么就去法院起诉:拒不支付抚养费。

回答3:

只要约定的给付时间和约定的给付数额没有达到约定要求,其次日就能到法院起诉。

回答4:

约定支付日期未及时支付,先明确对方未支付原因,通知对方合理期限及时支付,仍未支付,申请法院督促程序。

回答5:

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