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去被告家找不到人,多久我可以申请公告送达?

2025-01-25 12: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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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法院找不到被告,且无法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的,即可以采取公告的方式送达传票等诉讼文书。
  2、法院审理案件都是有时间限制的,对于被告下落不明案件,法院应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并在立案后六个月内审结。如果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法院会通知原告需要公告送达,并要求原告向刊登公告的报刊社预交公告费。

回答2:

公告送达的前提是其他的送达方式已经穷尽的情况才可以进行。去被告家找不到人的情况至少要2次以上,另外还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这些情况穷尽后如仍然无法送达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而不需要原告来申请。
法律分析
法院找不到被告,且无法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的,即可以采取公告的方式送达传票等诉讼文书。简单说公告送达启动的两个必须的条件 1,原告下落不明 (不仅对于你是下落不明,对于当地部门来说也是下落不明)2,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效。法院找不到被告人,传票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被告都送达之后才会确定开庭日期,送达以后被告不出庭的法官可以缺席审判。法院审理案件都是有时间限制的,对于被告下落不明案件,法院应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并在立案后六个月内审结。如果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法院会通知原告需要公告送达,并要求原告向刊登公告的报刊社预交公告费。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条 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
第九十一条 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回答3:

公告送达的前提是其他的送达方式已经穷尽的情况才可以进行。去被告家找不到人的情况至少要2次以上,另外还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这些情况穷尽后如仍然无法送达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而不需要原告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