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是一门基础学科,它研究的内容涉及法学学科中的一般性问题,特别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特征、形式、作用、发展、制定和实施等基本概念、原理和知识。与其他部门法学相比较,法理学有它自己的特点。
找准方向,把书读薄
全面系统地学习,在学习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时,也要从整体上系统的学习。这样 ,才能举一反三。主要内容是:
1.法的一般理论:法的定义、分类、作用、功能、法与国家、法与道德、法与政治等。
2.法的历史发展:法的起源、法系、当代资本主义法的变化、法的继承、法的移植等。
3.法的形式和法的实施: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渊源、法的制定、效力、法律规定、法的适用、法律解释、法律关系、法律监督等。
4.法学思潮与法学流派。
避难就易,抓住重点
首先,要善于从整体上、从不同层次上认识和把握重点。这些重点章的内容应占每份试卷所考核内容的65%左右。各章又有自己的重点。全书重点和各章重点构成一个不同层次的重点体系。考生要善于从不同层次上把握重点,对不同层次的重点给予不同的注意力。
其次,各门课程都有自己的体系特点,要学好、考好各门课程,需要抓住这些特点。
另外,还要把握那些虽然不直接触及我国法制实践的某个具体问题,却能深刻影响我国法制 理论与实践的重大基本理论问题。在各种各样的重点问题中,有的重点是稳定的,有的重点 是因时而异的,因此,我们要在全面把握全书和各章重点的同时,注意结合当时的情况和个 人的情况,准确、有效地把握重点。
下足功夫,搞清概念
法理之难,难在它的抽象性和概念繁多上。一来概念多,二来概念很抽象,三来概念之间差别和联系容易混淆。而概念对于理解法理学,理解部门法和对付司考又相当重要,所以,必须认真复习。
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