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录的口供怎么翻供

2025-01-04 04: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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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一次的口供如果有表述不清楚的地方,或者是讲错了的地方,可以在后续录口供的时候做出不同的供述。但你说的翻供是指故意做出不一样的供述,这样的行为是刑事诉讼法所不允许的,对正确定性犯罪和准确量刑也是不利的。录取口供是侦察与调查的一个过程和程序,被询问人(被调查人或当事人)须按事实的本质与实际的发生发展过程如实陈诉,反映客观的事实的真实质,否则会涉嫌作违证的法律后果。如果在询问过程中有诱供、逼供行为或因其它外力因素的影响,所供的不是事实或存在严重瑕,会防碍或影响到案件办案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效果,则可以申请重新录口供。如果所录口供是事实则不可翻,干扰与影响办案也不是闹儿戏的,会有法律后果。

回答2:

这个是可以翻供的,下面具体介绍一下:

1、如果你在派出所确实作了虚假的供述,再次提审和开庭时你可以实事求是的说明案件的事实真相,并说明你先前作虚假陈述的理由;

2、如果你在派出所的供述是真实的,没有必要翻供,否则要承担对己不利的法律后果。法院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拓展资料:

刑事被告人就其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所作的口头供述(包括对其他人的揭发检举)。在中国,公安、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口供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一种证据。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回答3:

  如果你在派出所确实作了虚假的供述,再次提审和开庭时你可以实事求是的说明案件的事实真相,并说明你先前作虚假陈述的理由;如果你在派出所的供述是真实的,没有必要翻供,否则要承担对己不利的法律后果。法院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刑诉法》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回答4:

以下回答由“济南商律师”提供,如需转述请注明出处:

如果在公安局和在检察院的口供不一样,一般来说检察院会根据自己录的口供来进行起诉,公安机关的口供就不再作为证据提交。如果检察院把两份口供都提交的话,就会造成“翻供”,而使两份证据都没有效力了。

如果庭审的时候,当事人的口述由与检察院的口供不同的,构成“翻供”,则前一个口供的效力就会打折扣了。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回答5:

用事实推翻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