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急于用钱,对方又以种种理由不还,你在整理证据之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由法院向对方发布支付令,限令对方在15日内还钱。
司法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一十七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如果支付令被裁定失效,那么就需要走诉讼程序。人民法院以简易程序审理的可能性不大。多数都是普通程序,一审审理期限半年,二审3个月。一审之前还有一个月的证据交换期。 希望能帮到你
你晚上找人揍他一顿,别让发现,对于这种赖皮必须打。
借出去你是大爷,要回来你就是孙子。
凉拌抄鸡蛋!你还想为5000告他不成?
你这朋友跟你关系不是很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