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屋的官司是一个笼统的概念,继承法律关系相对复杂多变,不过大体上纠纷发生的原因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继承人之间就房屋继承的问题产生纠纷涉诉的,二是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再进行交易产生纠纷涉诉的。第一种情况,属于继承纠纷,按照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人之间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这是基本原则。如果一个或数个继承人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了其他继承人的权利,受侵害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分割继承财产。第二种情况,属于合同纠纷,继承人在继承房产后再交易的,需要进行两次过户,因为虽然继承人继承了房屋,但房屋仍然登记在被继承人名下,这时需要将房屋过户登记至继承人名下;然后再从继承人名下将继承的房屋过户至买受人名下,至此才算完成了继承房屋的交易。
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诉讼(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4%一5%,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每件按2000元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3%一4%;
(3)50万元至l 00万元部分(含1 00万元)为2%一3%;
(4)1 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1%一2%;
(5)500万元至1 000万元部分(含1 000万元)为0.5%一1%;
上述收费标准上浮最高不超过50%,下浮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