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义: 又称“代履行”。指义务人不履行义务,该义务可由第三人代为履行能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由第三人代为履行,费用由义务人支付。例如,拆除违章建筑时,人民法院可先请人代为拆除,再由义务人支付费用。 条件: 1、代履行的义务一般是作为义务。 2、必须是可以由他人代为履行的,不能是人身性或金钱给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