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类型有哪些

合同类型有哪些
2024-10-27 20:47:3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我国合同法分则列出了以下15种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以上15种在合同法中专门列出的合同,在法学理论上称为“有名合同”。但并不是只有有名合同才是有效的,凡是人们自愿订立的合同,只要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哪怕《合同法》没有专门将它列出也是有效的,同样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回答2:

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合同从大类上分为:
买卖合同、供用电热气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筑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保管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等。
这些均为有名合同,如果无名合同,按照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合同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回答3:

回答4:

一、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根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之间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而单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权利,另一方只承担义务的合同。生活中常见的双务有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赠与合同则属于单务合同。
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根据当事人取得权利是否以偿付为代价,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需要支付代价,而无偿合同则不需要。在我们生活中,保管合同、借用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具体看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若无约定支付保管费和借用费,则属于无偿合同,反之属于有偿合同。
三、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可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需要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最大的区别在于,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我们生活中常常能接触到的诺成合同有买卖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等等;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则属于实践合同。
四、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例如保险合同、抵押合同等;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只要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比如委托合同、赠与合同,但这里需要注意一下,买卖合同既可以是书面的形式,也可以是口头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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