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厦大研[2006]29号),现将我校2010年下半年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答辩申请等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
凡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有意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请于以下时间进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
1、9月14日—9月24日登录http://yjsy.xmu.edu.cn/xwbmis/share/login.htm,进入“同等学力申请”系统,注册后,录入个人申请信息;
2、9月25日各院(系)研究生秘书进入该系统,将本单位申请资格审查名单打印初审后报至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名单须加盖公章)。
3、申请人于9月27日—9月30日提供以下材料至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进行原件查验:
(1)厦门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2)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最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在有正式刊号的学术刊物上(不含增刊和论文集)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字数在3000字以上)或专著(文章须提供原件及封面、目录、版权页、文章全文复印件;专著须提供原件及封面、目录、版权页复印件)一份。
9月14日—9月24日登录
进入“同等学力申请”系统,注册后,录入个人申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