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2、申请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的报告;
3、成立劳务派遣组织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
4、劳务派遣组织的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
5、办公用房证明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职务任命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劳务资格证的经营范围是劳务派遣、劳务服务、劳务分包、企业形象策划服务、人才招聘、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人才租赁、对外劳务合作、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咨询、劳务派遣服务、人才择业咨询指导、人才推荐、收集、整理、储存和发布人才供求信息、劳动保障事务咨询服务、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职业中介服务等。
一、劳务资质需要哪些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公司章程;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4、《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申请表》所列企业经营者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等;
5、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人员管理制度、安全技术管理制度等制度。
二、劳务分包的形式包括哪些
第一种形式: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
第二种形式: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
第三种形式: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作业。
在第一种形式中,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交由本公司职工具体承包施工,该承包人自招工人,就形式而言,工程由承包人负责施工与管理,工人的报酬也是由承包人支付,这似乎在承包人与工人之间已形成了劳务关系。但是,关键的问题是,该承包人系公司的职工,其是以公司的名义履行承包合同并与他人发生法律关系,故该承包合同属于内部承包合同。承包经营属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方式的变化,不产生施工合同履行主体变更问题。该承包人招用工人行为应视为公司的行为,被招用的工人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与承包人之间则不存在劳务关系。
在第二种形式中,承包人的法律地位不应等同于分包人,而是根据受劳务作业方有无用工资格分别界定为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即劳动者或劳务地位。理由为承包人仅仅是工费承包,并且一般从事的是工程中单一工种的作业,其个人收入与施工效益直接挂钩,但对工程项目的承建不进行独立管理,也不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仅对发包人承担“合格”的质量责任。承包人在提供劳务期间属临时性质的劳务人员,对施工期间发生的伤害事故、质量安全问题均不能承担责任。
在第三种形式中,毋须多言,该劳务承包实质属于工程分包性质,承包人地位等同于分包人地位。
可见第一、二种形式的施工劳务,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临时用工,劳务作业分包含义只能涵括第三种成建制的劳务分包,对其他两种情形不能等同。
三、劳务派遣资质的规定是怎样的
1、《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进行了规范,即规定只有依法设立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具备一定经济实力以承担对被派遣劳动者义务的公司法人才能专门从事劳务派遣经营。
2、《劳动合同法》第57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
劳务资质可以选择钢筋、混凝土、焊接、砌筑、水暖电安装、木工、抹灰、石制作、油漆、_金、架线类型进行备案,只能选择不多于两种类型进行备案。还可以承接建筑工地、铁路、园林、市政、电力、水利等工程下的劳务分包工程项目,承包的范围比较广泛。
四、具有劳务资质有什么好处呢?
(1)开具3个点的劳务票:主要针对我们后期开的劳务票,税点会比我们的施工总包及建筑专包得税点要低许多,劳务票的税点大概是3个点,算下来一个施工项目可以省下一大笔费用。
(2)为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多建筑企业老板主要是为了安许证书,劳务资质的标准、时间和费用都要比其它建筑资质更低,所以办一个劳务资质是最合适也是最划算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