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会有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夫妻离婚,在办理了离婚手续或者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后,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户口本的婚姻状况栏由已婚改为离异。
一、户口本未婚改已婚可以异地办理吗
怎样把户口本上未婚改成已婚,《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把户口本上的未婚改成已婚,当日可以办好。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到拟变更户口一方或者双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找户政窗口的民警,经审查后立即就可以变更。婚姻状况不是主要登记项目,因此,派出所不会过多审查。结婚法律上称为婚姻成立。是指配偶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配偶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程序。
二、户口本显示未婚但已婚怎么办
如果遇到户口本未婚但已已婚的情况,要去户籍登记机关办理户口变更。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户籍登记机关办理变更婚姻状况需要携带的材料有,需要提供本人书面申请、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对公民申请更正户口事项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户口登记机关应对公民提供的证明材料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审核、审批必须层层把关,确因公安机关在录入人口信息时,造成公民信息错误的才予以变更。
三、户口本上怎么会有离异
在办理离婚或者结婚登记后,个人的户口本中不会自动显示婚姻状态,民政局也不会主动将离婚或结婚登记的情况通知派出所。如果本人未到公安机关变更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则显示之前的婚姻状况;如果提交离婚证到公安机关变更了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则显示“离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