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1个半小时怎么扣工资?

2025-01-24 21: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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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时扣。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对职工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以及工资折算办法进行了调整,劳动法请假工资规定。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扩展资料

最低工资不包括以下各项:

(一)加班加点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

(四)企业或雇主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企业包吃包住属于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不能纳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范围。此外,实物及有价证券,如单位发给员工的劳保物品、餐票、电影票等,也不能作为计算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法

回答2: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单位补发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第三,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回答3:

每个公司都有《考勤制度》,而且规定略有不同。

比如我们单位,不准请小时假,就是怕小时假无法准确核准。类似楼主这样,请两小时,结果实际请假三小时,不准请小时假的话,以天为单位,即最少请假时间为0.5天(半天),事假扣款也是如此推算。

如果你们单位有请小时假,楼主这种情况应该是以实际请假时间去扣工资,而且有可能假条还得重新办理。

以上,望可以提供参考。

回答4:

按公司规定

回答5:

看公司规定吧

应该是请多长时间扣多少

这是比较合理的

请1小时扣半天的话 那还不如直接请半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