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盘效力终止的情况有哪些?

2024-12-26 20: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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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发盘效力终止的情况有以下几方面:在发盘规定的有效期内未被接受,或未规定有效期,但在合理的时间内未被接受,则发盘的效力即告终止。发盘被发盘人依法撤销。被受盘人拒绝或还盘之后。发盘人发盘之后,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发盘人或受盘人在发盘被接受前丧失行为能力,则该发盘的效力也可终止。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十四条 (1)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盘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即构成发盘。一个建议如果写明货物并且明示或暗示地规定数量和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即为十分确定。(2)非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建议,仅应视为邀请做出发盘,除非提出建议的人明确地表示相反的意向。

回答2:

1、在发盘规定的有效期内未被接受,或者虽未规定有效期但是在合理时间内未被接受;
2、发盘被发盘人依法撤销;
3、被收盘人拒绝或者还盘之后;
4、发盘后,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
5、发盘人或者受盘人在发盘被接受以前丧失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