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有哪些

2024-11-08 13: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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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在于:
1、遗嘱继承人为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遗赠中的受遗赠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遗嘱继承人不仅享有取得遗产的权利,而且应承担遗产义务;而受遗赠人只享有取得遗产的权利,不承担遗产义务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回答2:

法律分析:遗嘱继承与遗赠的相同之处有:1、受遗赠人的受遗赠权与继承人的遗嘱在接受死者遗产的数额上取决于被继承人生前在遗嘱中所表达的个人意志。2、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在受法律保护的期限方面相同。遗嘱继承与遗赠的区别有:1、遗赠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为受遗赠人,受遗赠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还可以是国家;遗嘱继承是第一、二顺序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法定继承人都是自然人。2、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的权利的两个月内,如果保持沉默的话,视为放弃权利;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保持沉默,是保持其权利、接受继承的意思表示。3、对同一份遗嘱来说,遗嘱继承和遗赠不会发生矛盾。立遗嘱人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嘱继承,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赠。如果在遗嘱中,既确定遗嘱继承,又确定遗赠,则立遗嘱人会对自己的数项财产进行分配,作不同安排。当然,立遗嘱人也可能对同一财产作安排,让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共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