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去世了…我要再婚,需要办离婚证吗?要什么手续

2024-12-18 12: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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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需要办理离婚证,属于丧偶的情形,婚姻关系自动解除。

一、关于再婚的手续,首选需要持配偶的死亡证明到派出所将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一栏变更为“丧偶”。然后持死亡证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具体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和普通结婚登记是一样的,只需要额外提交配偶死亡证明即可。

二、《婚姻法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1、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2、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3、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扩展资料:

再婚登记

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除具备上述条件外, 还应持离婚证件。复婚属于结婚的一种。

离婚登记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应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要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办理程序

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

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结婚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结婚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证件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本人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3张二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姻登记

回答2:

你好,一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死亡,对于另一方而言,此时的结婚证就是无效的,而自己的婚姻状态也应该被认定为丧偶。并不需要专门对结婚证作出什么处理,之后还在世的一方需要再婚的话,需要证明自己是丧偶或者配偶已经去世。

一、老公去世了结婚证怎么处理

老公死亡,夫妻间的婚姻关系不存在,活着的一方婚姻状况为丧偶,结婚证无效。如需再婚,去派出所将户口本上本人的婚姻状况改成丧偶,或向婚姻登记处出示前夫的死亡证明即可。

二、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婚姻关系是因为男女办理了合法的结婚手续而形成的,当然日后也是可能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而导致婚姻终止,究竟婚姻终止的原因都包括了哪些?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姻关系解除的原因包括两种法律事实:

(一)婚姻因离婚的法律行为而终止。

(二)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

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我国以宣告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即行终止)。

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经判决离婚而终止婚姻关系。(在婚姻问题上,被宣告失踪人与其配偶并不因宣告失踪而终止婚姻关系,宣告失踪期间双方均不得再婚。

回答3:

不需要办理离婚证,属于丧偶的情形,婚姻关系自动解除。关于再婚的手续,首选需要持配偶的死亡证明到派出所将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一栏变更为“丧偶”。然后持死亡证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具体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和普通结婚登记是一样的,只需要额外提交配偶死亡证明即可。

《婚姻法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回答4:

老公意外去世,如果再婚,需要啥证明,还有去世的老公是外地的,我藏族的,我现在准备在西藏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