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书中没有说家具,现在女方来接,是否让拉走?

2024-12-12 17:46:34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您好,本案解除婚姻的方式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现判决书未载明家具归属,按理属于未经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不应当直接归属于某一方。双方可以协商一人一半或者起诉对离婚后的财产(离婚时未涉及部分)进行分割。对方不愿协商协议或强行拉走可以选择报警和再次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回答2:

如果不是红木家具,不值几个钱,夫妻一场,毕竟还是有一点点感情的,就让她拿去吧!

回答3:

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意合的可以再次起诉请求法院裁决。
对于家俱类的东西不是很值钱的,不必要为此而产生不愉快,大度处之。对方想要必有要的需要,就满足于对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