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对有关轻微伤规定如下:
1、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及技术为基础,结合我国法医工作的实践经验,为鉴定轻微伤提供科学依据。
2、轻微伤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
3、鉴定时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并结合损伤的预后做出综合评定。
4、、轻微伤的鉴定应在被鉴定者损伤消失前作出评定。
5、本标准为轻微损伤的下限、上限与轻伤鉴定标准衔接,未达到本标准的不构成轻微伤。
轻伤和轻微伤的鉴定标准:根据我国现有的人体损伤鉴定标准有《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构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损伤鉴定标准体系。《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二条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轻微伤指的是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
轻微伤鉴定标准及量刑
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