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典型的三角债务,我国的《合同法》特设立了代位权制度,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及时实现。
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直接把钱还给甲方,但是,甲方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理行使代位权,要求乙方把欠款直接还给甲方
不合法。
你的借款被直接交给了债主,那你没有拿到钱,你向“乙”要钱去。
“乙”没有资格处理你的钱款。
不合法,因为只是他们在交易,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你欠的钱还是欠。
你这问题不是合不合法的问题,是信誉问题。你欠甲方钱,你从乙方手里借的钱还给甲方,必须要借条欠条。还给甲方之后也要有一个手续以防后患。
只要你们三方签定好合同这笔钱是乙借给你还给甲的货款,那由乙直接给甲完全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