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描述,原则上外孙女不是外祖母的法定继承人。但是,如果该外孙女的母亲也就是老人的女儿在老人之前去世,则外孙女享有代位继承权,可以参与遗产分配。
法条依据:《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继承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或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他们无权要求与被代位人处于同一顺序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平分遗产,即有两个或以上的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父或母的一份,不能按人头参与平分继承遣产。
老人去世后,如果老人生前无遗嘱的话,那老人的遗产由其子女继承,既然老人的女儿还健在,应该主张继承权力,若生前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那女儿去世后,外孙女就有继承外祖母遗产的权力。
可以!但继承份额为其母亲依法可继承的份额。
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的,由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转继承。
可以
属于转继承
外祖母遗产没分配,但是应该子女继承,这样就由外孙女转继承应该由她母亲继承的遗产
继承法意见
52.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不能简单地回答说能,而是有点复杂。
老人去世后,遗产由子女继承,其中就包括女儿。
但在遗产尚未完成继承的时候,女儿去世,这时候属于女儿继承的那部分遗产就要由女儿的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而不只是子女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