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计算方式一:月标准工资-月标准工资/应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或实际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月标准工资
计算方式二:月标准工资-月标准工资/21.75×(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
计算方式三:实际出勤天数/21.75×月标准工资
1、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个人)-其他应收款-公积金(个人)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缴纳社保: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单位)-管理费用-公积金(单位)-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其他应收款-公积金(个人)
贷:银行存款
3、缴纳个税: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计算方式一:月标准工资-月标准工资/应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或实际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月标准工资计算方式二:月标准工资-月标准工资/21.75×(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计算方式三:实际出勤天数/21.75×月标准工资
所谓的月平均工资,是指职工领取的总工资数除以月数。其他情况,如果是2天的话,算成月份,则为2/30=(1/15)月(按每月为30天计算),所以你要计算这个职工的月平均工资,将这两天的工资加进工资总额中,这一个月不能算成整月,只能算成十五分之一月,在实际工作中这是可以省略不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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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平均工资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它表明一定时期职工工资收入的高低程度,是反映职工工资水平的主要指标。
据现行统计制度,工资总额是本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均包括在内。同时,根据国际惯例,工资总额统计的是个人税前工资,并且包括个人交纳的养老、医疗、住房等个人账户的基金。
每个单位算法不太一样,一般都是总工资数,除以这个月的天数,比如总工资是2000,除以这个月31天,每天的工资是,64.51,其中包括休息的日子~
但是有的公司不这么算,比如这个月有四天休息,这个月共有31天,用2000除以(31-4),工作日每天74.0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