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需要的条件是:1,已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2、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至于何谓及时申请鉴定,具体时间无统一明确规定,但有的地方做出了规定,如《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在工伤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可能存在少数对因劳动关系的确定、对工伤认定结论有争议,需要繁琐法律程序、耗时很长的情形,这只能等待认定为工伤的确定结论出来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一般治疗稳定后就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向人社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我右手第三和第四手指头压面机压住。我自已拔出来这个情况监定几极伤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