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给女方。八个月大的孩子还在哺乳期,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因此,应该判给女方,男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具有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等导致孩子不能随其生活的情形。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当然是女方抚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女方吧,毕竟还小,要吃奶呢
女方
当然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