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94年2月1日后,中国法律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因此,如果双方不愿意继续生活,则就双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探视权、非法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分割问题做出处置后,自行分开即可,不存在离婚的说法。
如果双方就前述问题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之中的有关规定。
2、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加以歧视或危害,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抚养费,直至该非婚生子女独立生活为止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5条
这个不用办离婚,直接分手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