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仍然是双方的子女,不管孩子与谁在一起生活,不与孩子一起生活的父或者母仍然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如果拒绝,可以向法院起诉追讨抚养费。
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支付子女抚养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建议男方直接起诉
协商不通就起诉
协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