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未迁出可以享受村民的待遇吗

离婚后未迁出可以享受村民的待遇吗
2024-11-04 05:59:3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离婚后户口没有迁出,原则上是可以的享受原来的村民待遇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扩展资料:

我国法律在结婚和离婚时的户籍办理,都没有明确规定。结婚时不要求把男女的户口并到一处,离婚时也没有规定必须迁移分户。现实生活中,即是一些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也可以像一家人一样,在一个户口登记簿中。

离婚已成为法律事实,户口在一起也不会给双方生活造成影响。在目前这种户籍制度下,只要带着离婚文件和户口本,到户籍登记部门进行夫妻关系的更改就可以。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对男方结婚是没有影响的,如果男方打算再婚,只要凭离婚证就可以办理了,因为他以前的婚姻关系已经不存在了。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登记条例

回答2:

离婚后未迁出可以享受村民的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0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回答3:

只要户口还在本村组,就和其他村民一样享受集体的待遇。

回答4:

法律保护妇女儿童户口在都不享受待遇侵犯妇女的合法权利,法律应该给予支持和帮助

回答5:

  离婚后户口未迁出,仍然享受本村村民的待遇。
  一、离婚,仅仅是解除了婚姻关系,而其户籍却没有发生变化。
  二、本村村民待遇,是以户籍为基础的,只要具有本村的户籍,就享受本村的村民待遇。
  三、离婚后,是否迁出本村,这取决于本人的志愿以及接收地的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