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热爱读者,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照顾老年读者与残疾读者。
2、读者服务窗口一律实行挂牌服务,接受读者监督。
3、服务行为要文明礼貌,热情周到;用语文明,只用敬语,不用忌语。
4、工作人员穿着整洁,仪态端正。
5、主动向读者推荐新书、好书,解答咨询,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6、保持借阅环境的整洁、有序、美观、安静,架上书刊不倒不乱。
7、不大声喧哗,不干私活,尽量减少读者等候时间。
8、遵守劳动纪律,不擅离岗位,对外服务部门应准时向读者开放,不擅自推迟开门或提前关门。
9、不得与读者争吵、打架,即使遇到个别读者不文明行为,应尽力耐心劝阻和说服。
10、教育读者自觉爱护各类馆藏文献与图书馆设备。 外借须知
1.凭本人借阅卡刷卡进入各借阅室,除家庭借阅卡外,其它借阅卡仅限本人使用;
2.请勿携带书包、个人书刊资料及食品、饮用水等进入各借阅室,个人物品请存入存包处;
3.借阅室实行开架借阅,读者自行入室查阅所需图书,架上取书阅读一次最多不超过三册;
4.图书借期30天,逾期归还须行慧绝交纳超期费每册每日0.2元。如需延期,登录我馆网站进入“读者空间”办理续借手续;
5.我馆部分期刊外借,期刊借期7天,逾期归还须交纳超期费0.2元/册/日;
6.读者借到书刊资料时,应检查是否有掉页、刻画、污损等情况,如发现应立即声明并请工作人员盖章。图书一经借出,再出现以上情况由借书人负责;
7.12周岁以下少年儿童进入成人阅览室需家长陪同并注意安全;
8.学龄前儿童家长可以陪同进入少儿借阅室,成年人在双休日和节假日不能进入少儿借阅室;
9.提倡文明阅读,爱惜图书,如有对图书批划、涂改、污损、割页、撕扯等行为,按照《海南省图书馆书刊丢失、损坏赔偿规定》赔偿。
阅览须知档姿
1.凭本人借阅卡和阅览卡刷卡进入各阅览室阅览;
2.请勿携带书包、个人书刊资料及食品、饮料进入阅览室,雨具请放在阅览室门口,个人物品请存入存包处;
3.报纸、地方文献、参考工具书仅供室内查阅;
4.要爱惜图书,轻拿轻放,阅读时请勿圈点、折页。不得私自拍摄、碧州扫描文献资料;
5.读者查找资料如有困难,欢迎向工作人员咨询。计算机检索方面遇到困难,可向工作人员寻求帮助;
6.阅览开架图书,每次限取三册;阅览开架报刊,每次限取一种,阅后放回原处;
7.复印书刊资料,须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办理复印手续,在指定地点复印;8.阅览室的书刊资料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携出室外,私自将书刊资料夹带出室外者,按违章处理;
9.学龄前儿童来馆须家长陪同,并注意安全;
10.成年人双休日、节假日不能进入少儿借阅室;
11.保持阅览室整洁,不在阅览室吸烟、不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不在阅览室内喧哗、使用有声通讯工具;
12.各阅览室下班前十分钟(数字阅览室下班前30分钟)读者停止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