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还是在校学生,因为要读书,与医院不是任职、受雇关系,因此不是按照工资薪金所得“2000以上才交个税”,而是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缴个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没有税啊 我三年都没遇到说要扣补助费用的情况。建议你咨询下吧,或许在医院读硕士和在学校读硕士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