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了别人一拳。他还我一拳把我耳朵打伤了。他这属于正当防卫吗?我

2024-12-22 01: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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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属于互殴,不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含义是制止,公-安机-关可对双方当事人处治安处罚。

  相关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回答2:

当然不属于,可以报警让警察把你们两个都处理了。或者直接到法院提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