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后户口需要迁走的,但开发商如果有赔偿房子话,可以暂时不迁,等房子建好后,再整户迁移。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扩展资料:
禁止警力参与拆迁:
在我国,随着市场化、城镇化和法治化的推进,一方面,土地作为资源要素的重要价值日益凸显;另一方面,有关利益方围绕土地的矛盾日益激烈,征地拆迁如果稍有不慎,就可能产生恶性后果和连锁反应。
问题如此敏感,不等于不要征地拆迁,而是说,征地拆迁必须建立在一些基本原则之上——如尊重群众合法利益、商业拆迁必须严守公平自愿、公益拆迁应当严格依法依程序进行、行政和司法权力应该保持中立并超脱于任何利益方。
拆迁中随意动用警力,危害很多。首先,对商业拆迁而言,警察的介入打破了应有的平等协商格局,往往削弱了被拆迁方的谈判能力;其次,警察职责法定,介入拆迁事务往往师出无名;
再次,警察参与拆迁,让拆迁方有了更多“牛气”,更容易侵犯被拆迁方的合法利益;第四,一旦警察参与征地拆迁,很多本属商业关系的矛盾就会转化为被拆迁人和地方的矛盾,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谐。
应当看到,警察参与征地拆迁行为,往往是被迫而为。要真正禁绝此类现象,就需要地方自觉贯彻执行中央精神,杜绝滥用警力,真正保持政府权力的利益超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人民网-人民日报人民时评:不要随意动用警力参与拆迁
动迁后户口需要迁走的,但开发商如果有赔偿房子话,可以暂时不迁,等房子建好后,再整户迁移。
市内迁入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原则上应该迁走,方便户口的统计、管理以及当事人的需要使用户籍信息时的方便。
你可以去当地的社保部门咨询下看是有利还是有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