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个人账户的资金来源于两部分,其中之一是职工个人缴纳,最终达到的比例为职工本人缴费工资的( 8%)。
1、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已在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社会保险法》出台后废止了,关于个人帐户资金的问题应以《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为准。2、《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