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帮我解决律师法制度的几个知识?

2024-11-30 08: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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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前三个问题可查看 律师法
都是有直接的规定的

问题4
不是法条能解决的
因为三大诉讼在规定上 实体上都有很大区别
主要是律师的地位在三大诉讼法上不同 于是实体权利也就不同 要求也不同 能办的事也不一样 (因为当事人也不一样)
这些你要是都想明确 得熟悉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关于代理人 辩护人 以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最后一个问题
除了必须是执业的律师,必须以事务所的名义进行辩护以外,最主要就是要注意与检察院的关系.
因为在刑事诉讼中,律师做为辩护人是与公诉人(多数案件)直接对抗的,而律师在公诉人面前显然属于弱势群体.实践中常见的是检察院以涉嫌伪证为由拘捕律师.所以在刑事诉讼中,律师最重要的是保护好自己,自己都没保护好就谈不上为当事人做辩护了

回答2:

行政责任:第四十四条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
(二)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代理的;
(三)以诋毁其他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
(四)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者代理的;
(五)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的;
(六)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七)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财物,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或者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的;
(八)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的;
(九)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
(十)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
(十一)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六条 冒充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 律师事务所有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执业证书。

刑事责任:第四十五条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泄露国家秘密的;
(二)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
(三)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