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所说的使用年限,指的就是土地的合用权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没有办理继期,如果动迁,只会补偿房屋所有权的钱(75%)左右,没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25%)左右2006年出台的物权法规定。
二、住宅性质的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后,自己续期,也就是你不用管,也不用办,就自己续期了对于商业性质的(40年使用权)到期后是要从新办理的。
可能会有机关费用,物权法的解释是按当时的相关规定执行,现无现行标准。对于其它性质的,如工业,教育,旅游等(50年使用权)与商业性质的相同。
三、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的属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产权具有经济实体性、产权具有可分离性、产权流动具有独立性。
五、产权的功能包括:激励功能、约束功能、资源配置功能、协调功能。以法权形式体现所有制关系的科学合理的产权制度,是用来巩固和规范商品经济中财产关系,约束人的经济行为,维护商品经济秩序,保证商品经济顺利运行的法权工具。
扩展资料:
一、产权年限
1、土地使用权
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
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业用建筑用地。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2、房屋所有权
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二、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而房屋的使用寿命通常长于这个年限。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这使得住宅业主感到安心。自动续期解决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在期限上的冲突问题,消除了二手房购买者对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后顾之忧,将促进二手房的流转,有利于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
虽然《物权法》没有提及续期后的费用及相关问题,对商业和综合建设用地如何处理,能否自动续期也没有具体规定,不过,随着后续法律法规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将对《物权法》相关部分进行补充。
三、现行法规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产权年限
到期后需要申请并缴纳土地出让金,续租土地。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50年产权房”确切地说应该是“50年土地使用年限房”,年限不是房子的产权年限,而是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房屋的产权永远是业主的的,而土地是国家的,业主只有使用权。
土地出让是有偿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需提出申请并缴纳土地出让金。
扩展资料
50年一般是商用土地,购房者应首先确定楼盘的合法性,看它是否具备基本的《土地证》、《规划许可证》、《工程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销售许可证》五证。
不管是40年、50年还是70年,都有到期的时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只要房子还能住,就都得续租土地。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等费用。第一百四十二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八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有土地出让
房子的年限是根据土地使用性质来看的,房子是没有年限限制的。等土地年限到期后会有有关部门来查看土地上的建筑物是否能继续使用,如果能继续使用的话建筑物的使用人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使用了,如果不能使用了那么会赔偿建筑物的产权人然后回收土地。
1、其实房屋的产权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因为房屋是个人财产,只要房屋不拆迁产权是永久的;
2、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因为我国规定土地归国家所有,所以我们买房时买的是土地的使用权。
3、既然土地有使用权,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房屋没有拆迁,你如果要继续使用土地,就要再向国家交纳土地使用费;
4、如果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前房屋拆迁,国家会给补偿的,补偿包括建筑物补偿和土地补偿;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拆迁,国家也会给予补偿,但补偿仅包括建筑物补偿,就没有土地补偿了;
5、我国规定纯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商住楼为50年;商业为40年。
6、土地使用年限从开发商获取土地证开始算起,等老百姓办到自己的土地证时实际可使用的年限肯定会低于规定使用年限的,因为有开发周期的。
7、有不明白的再问我
首先,我们要清楚50年产权和70年产权的住宅有什么差别?
50年产权的房子和70年产权的房子最主要的区别就是土地性质。
一般来说,我们平时家里住的房子是70年产权,这才是住宅产品的性质,而所谓的50年产权土地性质是商用或者是工业用地。
40年或者50年产权的。一般人如果不是投资用的话,自住其实不划算,一是它的水电费都是按照商业的标准去计算的,比普通住宅的标准要贵。
而且这类住宅产品不能落户,买卖交易的费更贵。
当然,它也有优点,产权50年的房子价格上就比正常的住宅产品要便宜,对于资金短缺的人是很好的选择,而且这类房子不限购,满足不少投资人士的需求。另外,这类50年后产权的房子一般都建造在市中心或者交通便捷的区域。
那么问题来了,50年产权的时间不长,到期了该怎么办呢?
根据我国的物权法规定,如果住宅产权到期了可以自动续期。
对于50年产权房来说,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一般来说,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如果你买的50年的房子产权到期,首先应该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如果土地没有其他特殊用途,管理部门会批准续期,你只需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即可。
但是如果你的房屋已经变成危房,一般不会得到审批。
若你没有提出申请,那么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你就无法正常使用房屋,房屋所有权也自然消失。
如你提出了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却没有得到审批,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