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丢了怎么办?!!!

2024-12-12 02:07:3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如果是开票方,首先到税务局说明发票丢失情况,由税务局开信,然后到相关媒体上刊登丢失发票声明就可以了。当然是要有罚款的!
如果是受票方,丢失的是增值税发票,可按如下操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0号)的规定
1.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已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可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2.如果该发票丢失前未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应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凭该发票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回答2:

回答3:

回答4:

如果是普通发票,就用复印件加盖发票章做帐。如果是增值税发票,在三个月之内就要开具增值税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抵扣做帐。如果是未开过的空白普票或者增票,就要登报纸声明作废。不用罚款。

回答5:

你是开具方还是付款方?如果是开具方,肯定要先和税务管理部门沟通,尽量减少罚款,另外登报声明作废估计是免不了的。不过最终还是要和税务管理员多多交流,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