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子女的抚养关系,一般以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进行判决,如果双方条件差异不是很大的,一般一人一个孩子。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综合比较男女双方谁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同时可能牵涉到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不能单一分割来看。我是律师,有问题可以咨询。
双方协商,举证自身抚养孩子的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