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物权法规定 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凭证是《房产证》,即在房地产权属机构正式登记备案后的权属人。
因此这个房子从法律意义讲是不属于你的,只有过户完毕,从新更名下证,才能算是。
公证、包括律师鉴证正能说明有买卖意愿或行为,没有用的。即使你住进房里,由于你最初的交易主体就是违反法律的,所以交易不成立,原产权人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要回房屋,对你的赔偿是你的定金+银行利息,其他的基本都主张不到
从法律层面讲,判定房屋的所属权的依据就是《产权证》,其他的任何证明、材料都不能作为依据。
楼主买的房子,从法律上不属于楼主。
以后麻烦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