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人类罪
反人类罪也被称作反人道罪或危害人类罪,是一种能让整个国际社会都密切关注的重大国际性犯罪。1920年8月10 日,协约国在签署“对土耳其和约”时首次提出反人类罪这一法律概念。但最早确立这一罪行的国际文件则是《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第6条规定:“反人类罪即在战前或战时,对平民施行谋杀、灭绝、奴役、放逐及其他任何非人道行为;或基于政治的、种族的或宗教的理由,而为执行或有关本法庭管辖权内之任何犯罪而作出的迫害行为,至于其是否违反犯罪地法律则在所不问。”在该文件中,反人类罪与破坏和平罪及战争罪一起被确定为战争罪的三大罪行。
“怎么是非不分?最好的办法是让老萨扇你几个耳光,让你清醒清醒! ”
说的好!
按美国人的说法是“反人类罪”
但和萨达姆一样独裁的人有很多,却现在还是人们心目中的伟人
据说~是反人类罪
要是没有这个罪名也会给定个其它什么战争啊,屠杀啊,破坏世界和平啊什么的罪
反人类罪~
好可怕。。。竟然对一个六旬老人用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