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日起,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3类:1240元、1100元、9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元、11元、10元(各市最低工资标准见附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鲁政字〔2012〕33号
一、1240元包括:
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
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黄岛区、崂山区、
李沧区、城阳区
淄博市:张店区、临淄区、淄川区
东营市所辖县(区)
烟台市:芝罘区、福山区、牟平区、莱山区、龙口市、
莱州市、蓬莱市、招远市
潍坊市:潍城区、寒亭区、坊子区、奎文区、诸城市、
寿光市
威海市所辖市(区)
二、1100元的包括:
济南市: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
青岛市: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胶南市、莱西市
淄博市: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
枣庄市:市中区、滕州市
烟台市: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
潍坊市:青州市、安丘市、高密市、昌邑市、临朐县、
昌乐县
济宁市:市中区、任城区、兖州市、邹城市、曲阜市、
微山县
泰安市: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
日照市所辖县(区)
莱芜市所辖区
临沂市: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
滨州市:滨城区、博兴县、邹平县
三、920元的包括:
淄博市:沂源县、高青县
枣庄市:薛城区、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
济宁市: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泗水县、
梁山县
泰安市: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
临沂市:沂南县、郯城县、沂水县、苍山县、费县、平邑县、莒南县、蒙阴县、临沭县
德州市所辖县(市、区)
聊城市所辖县(市、区)
滨州市:沾化县、无棣县、阳信县、惠民县
菏泽市所辖县(区)。
一、关于烟台市最低工资的规定
胶东在线网4月16日讯记者昨日获悉,从5月1日起,烟台市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芝罘区、福山区、牟平区、莱山区、龙口市、莱州市、蓬莱市、招远市为920元(原为760元);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为760元(原为620元)。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下列项目: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通过补贴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资标准。而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
对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歇业,放假在一个月以上的,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劳动者没有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对于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举报,或拨打12333劳动保障咨询热线投诉。一经查实,将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照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名词解释最低工资标准
指少数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用人单位(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职工工资的),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有工资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将其作为正常的工资发放标准。用人单位确需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关于烟台市小时工最低工资的规定
根据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烟人社发〔2010〕20号文件)规定,自2010年5月1日起,我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920元的地区每小时9.6元;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760元的地区每小时7.8元。——(本规定摘自2010年6月29日《烟台晚报》A40版,文章标题是“小时工最低工资咋确定?”) 最低在职职工本人负担养老医疗保险是150元
从5月1日起,烟台市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芝罘区、福山区、牟平区、莱山区、龙口市、莱州市、蓬莱市、招远市为920元(原为760元);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为760元(原为620元)。
烟台市上调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芝罘区全日制企业职工最低工资由原来的760元调整为920元,非全日制企业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9.6元。
通俗讲企业都不会低于930元。社保基数和最低工资不是一回事,今年企业最低基数是1484,社保费用应是单位负担一部分,个人负担一部分,共五险一金,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加公积金,比如养老:单位负担是1484*20% 个人负担是1484*8% 今年好像各比例数下调了,具体应咨询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