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效,因为甲方已经口头授权丙方处理了,法律上口头承诺也是一个证据。要想提前解除合同,要按照后面合同约定来,如果没有相关约定的话,那没办法,要不和乙方达成一致意见,给点补偿,要不就付诸公堂,肯定你吃亏,所以合同里面一定要注明违约的处理方式,这样就不会产生纠纷
楼下的说的没错,没有人证物证,甲方是可以不承认与丙方的口头约定,那甲方和丙方的关系就玩玩了,我想甲方应该不会这样做的,如果这样的话,责任就在乙方自己,你就上法院告他吧,但这样我觉得不是很好的办法。
无效,在法律上保护善意第三人,只要和丙方谈好,他同意搬,你们可以据此了解。至于乙方,你可以按侵犯个人财产告他,如果他闹得凶,可以报案。
口头承诺也需要承担责任这不假,可这个口头承诺是否有人证?或者是物证(录音),如果没有,那就没有口头承诺这一说。
"丙方和乙方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上面是三方都有位置的,但是甲方那一栏没有人签,丙方签了自己名字,乙方签了自己名字。"合约无效,再有三方共同签字的条件下才有效,口头协议在法律上无效
(1)房屋过户和出租一般情况下都需要合同本人亲自出面,这里存在一种风险问题,如果不是本人去的话,如果出现法律问题的话,不是本人去的话,法律不予以承认的,这会给买卖双方都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如果房屋过户和出租需要合同本人亲自出面时,当事人有极特殊的事情不能出面的,需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委托一个人,这个人就可以全权代理此事,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委托之人在委托之日前应该处理完此事,如果超过此时间,委托人签字不具备法律效益,就是说不受法律承认的。
PS:像你上面所说的情况是不可能的,委托应该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必须同时到公证处办理才可以。或者你拿着委托书让委托人签字后才行
希望你办的事能过顺利完成
再ps:不管在哪里这都是必须的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