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租期没到,房客不想租了,想转租,我该怎么办?

2024-12-24 18:24:5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你们这样操作其实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转租”。法律意义上的转租,其实你与原租客的合同继续有效,而原租客再把房子租给其他人。两个租赁合同各自负责,同时有效。(原租客付给你租金;而另外一个人付给原租客租金)

你们的操作其实是,原租赁合同解除掉,重新由新的租客与你签订租赁合同。

我认为:

只要新的租客谈下来的条件与原租客相同(主要指相同的押金,相同的租金,相同的租赁期)或比原租客还好,那么对你房东来说,这是没有任何坏处的!

因为,你与原租客解除合同并退还其押金时,你同时与新租客订立了合同并收取了押金,你的利益同样是可以像之前那样得到保障的。

你可以要求,先于新租客签订合同并收取租金及押金(比如付三押一),在收到新租客的费用后,再与原租客结算并退还其押金。

在人生中,合作获得的利益永远比对抗要好。你如果硬是不允许原租客解除合同,他到时候不但不给你付房租,甚至可能赖着不走,你拿他也没办法,最后损失还可能是你,因为收不到房租就是你损失了。

祝你顺利。

回答2:

房客想转租须房东认可。
依据《关于加强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1)出租人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应与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督促承租人员办理居住登记,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应及时告知公安机关。发现承租人擅自转租和擅自将原规划设计的房间分割转租的,应当及时制止并要求恢复原状。
(2)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的规划设计用途,不得利用承租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储存有毒有害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承租人为企事业单位的,将承租房屋用于员工居住,应当明确管理人员,确保出租房屋安全使用。
(3)承租人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可将承租房屋转租,但应承担出租人的相应法律责任。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擅自转租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从事房屋租赁业务的经纪机构,应将房屋租赁合同信息及时向房管部门备案。对违规提供经纪服务的,由房管部门查处,并与市场和质量监管、地税等相关管理部门信息共享。

回答3:

这个建议在承租之处就细化好所签订的合同条款内容,对中途退租情况进行详细约定,以免产生后续模糊操作带来的纠纷。如果当初合同对此类情况没有约定,那么只能看双方具体协商了

回答4:

你应该是房主吧?
如果你的房子是一定要出租的话,建议你可以考虑重新出租,退部分款给前面房客,换个角度来说,你也可以不理睬前面房客,直等到期收回房子重新出租,主要看你的为人之道了。
主动权在你手里。

建议退剩余部分的50%~80%较合适吧,我也曾这样做过的。或收取一次性的转让费,但将来会较麻烦,每拨房客可能会因此来要求转让,你自己考虑好。

回答5:

不退都可以,因为对方违约在先。
但是你前面说的是,对方想转租,如果你们当时约定可以转租,那么你就得按照约定来;如果没有约定,他必须经过你的同意才可以转租。你不同意的情况下,他不能转租。此时一旦对方坚决不再承租,你就可以要求他承担违约责任。